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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詢業界就檢測認證相關內地開放措施的意見

有見《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1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2的最新發展,香港檢測和認證局(本局)現誠邀檢測認證業界就如何進一步藉着這些平台,為香港業界開拓更多機遇,特別就下述事宜提出具體意見和建議:

  1. 往後CEPA的新開放措施,包括對進一步開放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市場的具體建議;
  2. 部份業內人士曾反映,香港的合格評定結果未獲內地廣泛認受,主因是香港檢測機構並沒有內地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CMA)資格,所發出的報告不獲授權附上CMA標記。然而,根據內地相關規定,因牽涉法律法規事宜,位於內地以外的檢測檢驗機構一般無法提出CMA資格申請。此外,內地規管部門亦不能在香港特區就CMA的事宜實施規管。在這情況下,如何能擴大香港合格評定結果在內地的認受性,有何相關的具體實施建議?
  3. 如何能促進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服務? 就此,本局將於2019年11月參加在深圳舉行的「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及於2020年1月參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在廣州舉辦的「港.潮流」博覽會,以推廣香港的檢測認證服務。請讓我們知道如果您的機構有興趣派員參與上述活動。

我們亦歡迎業界提出其他意見,及/或就現時為內地提供檢測認證服務所遇到的困難,列舉具體例子,以助探討解決方案。

請於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或之前,把您的意見電郵至secretariat_hkctc@itc.gov.hk,或傳真至(852) 2877 9251。

1 2018年12月,CEPA《服務貿易協議》經修訂後,將可供香港檢測機構承擔的CCC制度之測試工作範圍,全面擴大至在內地加工或生產的CCC目錄內的所有產品。新措施已於2019年3月1日實施。此外,2018年12月簽訂的CEPA《貨物貿易協議》,提及探索推動兩地合格評定結果互認,並鼓勵兩地合格評定機構展開更緊密的合作。
2 2019年2月發布的《規劃綱要》,提及「支持大灣區企業使用香港的檢驗檢測認證等服務」。

 

參考資料

附件 – 近期在CEPA協議及《規劃綱要》內與檢測認證相關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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