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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以下答问资料仅供一般参考,并不妨碍地政总署根据政府土地契约行使其权限和权力,以及相关的作业备考(编号1/2016)。如对土地契约条件或土地用途地带有疑问,应征询专业意见。

I. 申请资格

  • 1.什么类别的实验所可受惠于为工业大厦营运的测试实验所推行的「免缴豁免书费用」措施(下称「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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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试及校正实验所(下称「测试实验所」)可受惠于此措施。申请豁免土地契约下用途条件的申请人须提交声明书,并提供证据(例如认可资格、业务记录、专家意见),以证明建议改变的楼宇用途主要用作测试实验所及附属用途。地政总署接获申请后,创新科技署会就申请书中列明的用途是否该政策措施下合资格的测试实验所用途向地政总署提供意见。

    此措施并不涵盖在工业大厦内任何为提供临床测试而需要人类或动物接受检查的实验所,因为当其他单位仍用作工业活动或存放危险及易燃物品时,大量个人客户经常到访会使有关人士承受较高的火警风险,而且根据分区计划大纲图注释,有关用途通常不获准在工业大厦内进行。不需要人类或动物在工业大厦内接受检查的医务和兽医化验所则符合资格申请。

  • 2.如何知悉我的实验所是否属可受惠于此措施的测试实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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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联络香港检测和认证局秘书处(enquiry@hkctc.gov.hk)以作查询。一般而言,此措施涵盖从事获认可活动的测试实验所。

  • 3.此措施涵盖什么类型的工业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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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措施适用于在地段合法兴建的楼宇,而根据地契条件,该地段除作工业及/或仓库用途外,不得作任何用途。

    不过,此措施并不适用于特殊的工厂大厦,例如货柜码头内的货仓及香港房屋委员会兴建的分层工厂大厦,以及特殊的工业,例如货物装卸、造船及修船、存油、炼油及生产相关化学副产品、制造聚苯乙烯塑料、制造及存储氯气、氢气及纺织化工等所用的地段。此措施并不涵盖「工业/办公室」两用楼宇。

  • 4.校正实验所会否受惠于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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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此措施一般涵盖校正实验所。申请人须提交声明书,并提供证据(例如认可资格、业务记录、专家意见),以证明建议的楼宇用途是用作校正实验所及附属用途。政府鼓励测试实验所获取香港认可处颁授的认可资格。

  • 5.医务化验所可否申请豁免书而免缴豁免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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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措施并不涵盖在工业大厦内任何为提供临床测试而需要人类或动物接受检查的实验所,因为当其他单位仍用作工业活动或存放危险及易燃物品时,大量个人客户经常到访会使有关人士承受较高的火警风险,而且根据分区计划大纲图注释,有关用途通常不获准在工业大厦内进行。新措施一般涵盖不需要人类或动物在工业大厦内接受检查的医务和兽医化验所。

  • 6.认证机构可否申请豁免书而免缴豁免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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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措施并不涵盖纯粹由认证机构所使用而不用作进行任何测试或校正活动的楼宇。如有关楼宇在用作认证的同时,亦作测试及/或校正实验所用途,则创新科技署可按个别情况作出考虑。

  • 7.我们正计划在香港设立一所新的测试实验所,但从未在香港经营该业务,这样我们会否受惠于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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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惟你们须首先为拟设立的测试实验所物色楼宇,并查看土地契约和法定图则上所属土地用途地带的限制,以核实有关楼宇是否属于新措施所涵盖的工业大厦。如楼宇业主有意在此措施下申请豁免书以容许作测试实验所用途,可由本人或其获授权代表向地政总署提出申请。另请参阅上文问I.1的答覆。

  • 8.工业大厦的现有租户中并没有测试实验所,业主可否申请免缴费豁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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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业主可在此措施下申请用途条件豁免书,惟有关用途须为有关用地现时在法定图则上的所属土地用途地带所准许的,或获得城规会批给有效的规划许可,或在法定图则的规定下被视为现有用途。

  • 9.根据此措施提出申请是否必须具备香港认可处颁授的认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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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可资格可被视为证据,以证明建议改变的用途主要用作测试实验所及附属用途。然而,不论实验所是否有意申请豁免书,政府亦鼓励实验所获取香港认可处颁授的认可资格。

II. 规划及地契事宜

  • 1.如何知悉地契是否容许测试实验所在工业大厦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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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所有私人物业均受到政府地契规管。政府地契一般载有地契限制,包括对土地或建筑物用途的限制。政府地契的副本可于土地注册处索取。地段业权人可就地契事宜征询专业意见。

  • 2.如何查阅工业大厦所属的土地用途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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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参阅载于https://www.info.gov.hk/tpb/sc/list_of_plans/list_of_plans.html的分区计划大纲图目录。有关分区计划大纲图的详细资料可于法定规划综合网站(www.ozp.tpb.gov.hk)浏览。

  • 3.如何知悉有关工业大厦所处的土地用途地带是否准许测试实验所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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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申请者可联络/到访规划署辖下的规划资料查询处或所属的地区规划处,就规划事宜作出查询。

  • 4.在申请免缴费豁免书前,是否须向城规会申请规划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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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关楼宇的测试实验所用途为现时所属土地用途地带所准许的,或获得城规会批给有效的规划许可,或在法定图则的规定下被视为现有用途,则无须申请规划许可;否则,便须在申请免缴费豁免书前,向城规会申请规划许可。

III. 申请和批核

  • 1.如工业大厦属共同业权拥有,是否须征得大厦所有业主同意,才能申请豁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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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工业大厦单位的业主可提交申请,把楼宇用途更改作测试实验所,而无须由同一大厦的全部业主提交联合申请。不过,申请人须注意其在有关地段的大厦公契(如有的话)下的限制或责任。

  • 2.申请免缴费豁免书是否须缴付行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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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在提交申请后,须按地政总署的要求缴付行政费用。

  • 3.在获发容许作测试实验所用途的免缴费豁免书后,我可否在不终止豁免书的情况下回复原有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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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在此措施下,业主可在现有大厦的整段使用期内的任何时间或直至现行土地契约期届满或终止为止(以较早的日期为准),把楼宇用作测试实验所用途或契约所订的原有用途(或两者兼具)。此措施除了容许楼宇用作契约所订的原有用途外,亦容许楼宇用作测试实验所用途。业主如欲回复原有用途,无须终止豁免书。豁免书在整段豁免期内会仍然有效;如日后有关楼宇在豁免期内再次用作测试实验所用途,亦无须申请另一份豁免书。

IV. 其他

  • 1.正根据活化工厦政策整幢改装为其他用途的工业大厦,可否容许作测试实验所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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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根据活化工厦政策改装为其他用途的现有工业大厦,其准许用途订明于地政总署发出的特别豁免书中。据悉在某些个案中,工厦经活化后的准许用途包括测试实验所用途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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